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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领馆不予办理的公证
2020-09-23 01:02
 

    一、不受理临时出国人员的公证申请,即不为持旅游签证、商务签证(包括多次往返)等短期签证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请当事人回国办理。

    临时出国人员指在国外旅游、探亲或执行短期公务的中国籍公民,一般是指在驻在国连续停留未达180天,或未获得工作、学习、结婚等长期签证的情形。

    二、不对以下发生在中国国内的法律事实、行为进行公证:1、出生;2、无犯罪记录;3、学历;4、经历;5、亲属关系;6、技术、职称证书;7、驾照;8、结婚。

上述公证,当事人应向在中国(原)户籍所在地或法律事实、行为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办,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单位认证(如省外办),并办妥利比里亚驻华使馆领事认证后,方可在利比里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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