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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健康码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
2021-09-18 01:37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中国驻利比里亚使馆再次提醒您“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尽量避免跨境旅行。自920日起,我馆对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预审程序和密切接触者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具体如下:

一、 有感染史人员申请健康码预审程序

曾确诊、已治愈(或自愈)人员和曾检测阳性人员须如实汇报既往病史,不得隐瞒病情。确需回国者,应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出院标准,提供利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以及我馆认可检测机构(利国家卫生研究院)出具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如您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因接种疫苗导致抗体阳性除外)即视为有感染史人员。您在赴华前,需按以下步骤申领健康码:

(一)首先在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中上传您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以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采样时间应至少间隔24小时),提交我馆预审。

根据您在当地医院的肺部CTX光检查结果,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由中国利医疗队或在利两家华人诊所(天使医疗中心Angel Medical CareMercy International Medical Center)开具。注意:以上资料不再发送至chinaconsulate07@gmail.com申请预审,而在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中申请预审。

肺部CTX光诊断和核酸检测日期应晚于确诊或检测阳性日期,且核酸检测采样日期、肺部影像拍摄日期应分别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和7天之内。如99日提交申请预审,则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日期应在96-8日之间,肺部影像拍摄日期应在92-8日之间。

(二)我馆预审通过后,您将完成确认痊愈流程并收到一个红色健康码,带有加注有感染史人员初审通过字样。请将该红色健康码截屏保留。获得红码后,请在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正常后,按程序进行健康码申请,申请时一并上传红色健康码截图。

自预审通过之日起,当事人须根据我馆要求进行至少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可与登机前隔离闭环管理期重合)。在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呼吸道不适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我馆报备并按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二、关于密切接触者及有疑似症状人员

密切接触者(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防护接触)及有疑似症状人员(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需在登机前进行至少14天隔离闭环管理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在隔离结束后凭登机前48小时核酸和IgM抗体“双阴”证明及有关材料申请健康码。所有核酸检测均需在我馆指定机构(利国家卫生研究院)进行。

 

三、申请健康码所需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应至少在航班起飞前5小时在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中上传申请健康码所需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务必完整且清晰,否则可能无法确保按时登机。具体清单如下:

1、指定检测机构(利国家卫生研究院)出具的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报告。

2、隔离管理证明或隔离声明书。

3、护照个人资料页。

4、有效在利居留证明,如签证、居留许可等。

5、完整机票行程单。

6、对于有既往感染史人员,请附加上传加注有“有感染史人员初审通过”的红色健康码截图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7、对于已接种疫苗人员,请附加上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及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8、对于密切接触者及有疑似症状人员,请附加上传申请人在健康监测期间第147天的核酸检测报告。

相关材料模板在本通知附件中均可下载。如您的材料不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将可能影响您获得健康码。

 

驻利比里亚使馆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企业人员隔离管理证明

      2.自我隔离管理承诺书

      3.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4.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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