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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办理须知
2023-03-03 03:31
 普通护照

  一、普通护照颁发  

  (一)适用情形  

  未持有效护照的中国公民。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21mm-24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3、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及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4、在利居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亲自到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  

  由于护照由巴黎制证中心统一制作,从申请人到馆申请开始计算,时间约需10个工作日(因国际物流因素,可能有所延误)。 

  (五)取证及收费  

  1、申请人在接到护照已办妥电话通知后,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证件。  

  2、普通护照颁发收费35美元。  

  3、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二、普通护照换发  

  (一)适用情形  

  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换发:  

  1、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  

  3、护照上有携行儿童,需单独持用护照的;  

  4、容貌变化较大的;  

  5、中国驻利使馆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21mm-24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利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的入境验讫章页);  

  4、在利居留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亲自到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  

  由于护照由巴黎制证中心统一制作,从申请人到馆申请开始计算,时间约需10个工作日(因国际物流因素,可能有所延误)。 

  (五)取证及收费  

  1、申请人在接到护照已办妥电话通知后,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证件。  

  2、普通护照换发收费35美元。  

  3、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六)注意事项  

  换发新照后,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三、普通护照补发  

  (一)适用情形  

  中国公民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可申请补发。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21mm-24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3、原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如有);  

  4、在利居留证件复印件(如有);  

  5、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旅利前后经历,在利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地点、经过,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亲自到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  

  由于护照由巴黎制证中心统一制作,从申请人到馆申请开始计算,时间约需10个工作日(因国际物流因素,可能有所延误)。 

  (五)取证及收费  

  1、申请人在接到护照已办妥电话通知后,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证件。  

  2、普通护照补发收费35美元。  

  3、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一旦递交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四、普通护照加注  

  (一)适用情形  

  1、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可向使馆申请办理护照姓名加注;  

  2、对已更改国内户籍登记姓名的中国公民,使馆可为其办理曾用名加注。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并在“护照加注”一栏以英文大写字母清楚填写英文加注内容或以中文正楷清楚填写曾用名。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1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21mm-24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利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利国的入境验讫章页)(如有);

  4、在利居留证件复印件(如有);  

  5、与加注内容有关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院更名证书、结婚证明、户口簿等);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亲自到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  

  1、办理姓名加注,正常需4个工作日,可提供加急(2-3个工作日)或特急(1个工作日)服务。  

  2、办理曾用名加注,因需向国内相关部门核实有关情况,办证时间约需10个工作日。  

  (五)取证及收费  

  1、办理姓名加注者,请按取证单上标注的取证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取证。正常时间办理收费5美元,加急办理收费25美元,特急办理收费35美元。  

  2、办理曾用名加注者,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可本人或委托其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证件。办理曾用名加注收费5美元。  

  3、护照加注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六)注意事项  

  使馆不办理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手续。  

因公护照

  一、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一)适用情形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签证页即将用完时,可申请换发因公护照。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21mm-24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利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利国的入境验讫章页);  

  4、在利居留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馆将通知申请人亲自到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  

  由于护照由巴黎制证中心统一制作,从申请人到馆申请开始计算,时间约需10个工作日(因国际物流因素,可能有所延误)。 

  (五)取证及收费  

  1、申请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证件。  

  2、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3、免费办理。  

  (六)注意事项  

  换发新照后,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二、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一)适用情形  

  申请人为中国公民,原持因公护照(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旧版因公普通护照)来利,后因停留目的发生变化而需改持因私护照。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21mm-24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利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利国的入境验讫章页);  

  4、在利居留证件复印件(如有);  

  5、来利情况说明(包括原派出单位、工作单位、来利时间及原因、与原单位有无未了事宜、现工作单位等);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亲自到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  

  1、此类申请需征求原发照机关意见,办证时间不能确定。  

  2、如申请人本人或委托国内亲友与原派出单位联系协商解决未了事宜,将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  

  (五)取证及收费  

  1、申请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证件。  

       2、费用为35美元。

  3、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六)注意事项  

  换发因私护照后,原因公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三、因公护照补发  

  (一)适用情形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时,可申请补发因公护照。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21mm-24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3、原护照复印件(如有);  

  4、在利居留证件复印件(如有);  

  5、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旅利前后经历,在利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地点、经过,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  

  (三)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补发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馆将通知申请人亲自到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  

  由于护照由巴黎制证中心统一制作,从申请人到馆申请开始计算,时间约需10个工作日(因国际物流因素,可能有所延误)。 

  (五)取证及收费  

  1、申请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证件。  

  2、免费办理。  

  3、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六)注意事项  

  原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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